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 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运作并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公司历次股东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 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有董事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关于监事及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有三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诚信对待利益相关者,实现与社会、股东、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利益相关者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